一、劳动纠纷的追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劳动纠纷没有追诉期,但是有仲裁的时效期,该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时效中止的,则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如果时效中断的,则重新计算。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纠纷找哪个部门投诉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三、劳动纠纷案件中诉讼主体如何界定
劳动争议诉讼的主体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是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则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诉讼中的共同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本文内容(包含图片或视频在内)系用户自行上传分享,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鱼捕头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地址:https://www.yubutou.com/1118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