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建筑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需要将因合同获得的财产返还对方,若不能返还的,需要折价补偿,因合同造成损失的,需要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时要注意的是设计费的确定、定金条款、设计合理使用年限、赔偿金。

建筑合同无效

  一、建筑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建筑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下:

  1.返还财产,包括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

  2.折价补偿,当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进行补偿;

  3.赔偿损失,一方当事人因合同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时要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时要注意以下内容:

  1.设计费的确定:应最大限度地遵循合同自由的原则。实践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任意性规范。

  2.定金条款: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在填写设计使用年限时,设计人应当注意其与土地使用年限的区别。

  4.赔偿金: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额。

  三、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条件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条件是如下:

  1.订立的主体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为两人或以上;

  2.合同订立时应依法进行,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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