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限制是经过公证的赠与是无法撤销的,对于公益性质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区别是两者的主体不同、合同性质不同、法律后果不同等。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

  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的限制有经过公证的赠与是不得撤销的;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是不得撤销的。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符合下列条件是能撤销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区别是什么

  1.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与受赠人,而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

  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需要支付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约定赠与合同不得转让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赠与合同的标的物如果是动产的,自标的物交付时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标的物是不动产的,还需经过登记,所有权才能转移;

  2.受赠人获得所有权后,如果转让受赠与的财产,不属于无权处分;

  3.法律其他规定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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