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了七项内容,明确规定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住房租金、3岁及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等项目的支出是可以直接抵扣个人收入所得的,从而达到减免个税的目的。那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叠加吗?一起来了解一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叠加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可以多项同时申报的,也就是叠加申报,但是并非所有的项目内容都是可以同时申报的。一般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者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毕竟住房租金申报是在纳税人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的,住房贷款利息在申请的时候也只能对个人名下的唯一一套住房来申请个税抵扣。至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3岁及以下婴幼儿照护费,只要是用户符合申报的条件,都是可以进行申报的。
不同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不一样的,基本上都是规定了每月的扣除标准,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了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三个阶段的教育支出,在抵扣的时候可以选择父母其中一方按照标准100%扣除,也可以双方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一年最高扣除4800元。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可以由本人进行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来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换句话说就是在15000元至80000元的范围内的支出是可以抵扣纳税额的。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或其配狗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在扣除的时候可以选择夫妻其中一方进行扣除。若是夫妻双方婚前各有住房的,可以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进行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的,与其他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7】3岁及以下婴幼儿照护费: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若是3岁以上了就可以按照子女教育的内容进行申请扣除。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有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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