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回家接老娘,在离县城十几里路,一个树木丛杂的地方,李逵遇到了一个大汉,大喊一声:“是会的留下买路钱,免得夺了包裹。”李逵见那人手里拿着两把板斧,用墨涂黑了脸,同样也是大喊一声:“你这厮是什么鸟人?敢在这儿剪径!”那汉道:“若问我名字,吓碎你心胆,老爷叫做黑旋风。你留下买路钱并包裹,便饶了你性命,容你过去。”李逵一听好笑,原来是一个冒充自己的家伙,于是一朴刀将那个家伙撂翻在地,一脚踏着他的胸脯,喝道:“认的老爷吗?”然后告诉他:“我正是江湖上的好汉黑旋风李逵。”那家伙一听,知道碰上了正牌硬茬,只得赶紧承认:“小人自己的贱名叫做李鬼。”从此,这“李鬼”就成了冒牌货的代名词。
李鬼为什么会冒充李逵呢?梁山泊好汉一百多个,本事、名头比李逵大得多的人有很多,为什么没有“武鬼”、“鲁鬼”而偏偏有个李鬼呢?
李鬼是李逵社会地位的反映,也是李逵性格当中恶的一面的反映。
作者要设计李鬼这样一个人,当然有反衬李逵形象的需要。但为什么是用一个“鬼”来反衬李逵形象,而不是反衬其他人的形象?——
梁山泊虽然相互之间都是兄弟,但他们的出身、职业以及社会地位却是各式各样。大致有官员、文人、军官和社会士民等等。在这当中,官员不需要设计一个“鬼”,《水浒》里如鬼一样的官员比比皆是,朝廷里都被四大奸臣把持着,他们都是鬼官员,不用另出来一个“鬼”。文人不能冒充,要想冒充这些人,你就得行得正,至少要装一个一本正经。《水浒传》里没有这样的人,作者不容许这样的人出现。真实的情况是,当时那个社会,人们可以装神弄鬼,但不会冒充一个有文化的活人,哪怕他是一个名人。农业社会,官声文名不一定会带来经济利益,能带来利益的是官位和通过文章取得的官位,这和现代社会不同,知名度高可以给别人代言从而获得利益。文人们在没有进入官场之前,一般还都在正人之列,尽管他们“无(吴)用”,但还是胸怀天下,有了鬼那是进入官场以后的事情。
梁山泊有很多将军,这些人武艺高强,名声响亮,倒是可以冒充,不过他们当中有些人不能冒充,有些人别人冒充不了。比如说林冲,他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那大名真真是“如雷贯耳”,但林冲是逆来顺受的主儿,不是强人掠夺的角色,如果作者安排出来一个“林鬼”,那还是林冲吗?李逵的被冒充,内在的原因是他的不合“常理”,一个等级制度严格的军营里的林冲,受了委屈只能喊冤枉,他可以逃避,但不会反抗,这就是那个时代在林冲身上的“常理”。其他如公孙胜、花荣等人,都有绝技,别人冒充不了。
李鬼冒充的人要武艺高、名声大,同时必须性格刚烈,其地位还要和自己接近,这样方能有效。时迁虽然在江湖上有一定的名气,但干的都是偷偷摸摸地勾当,报出名号来不但吓不住人,有可能还会让人捉了去追赃领赏。阮氏三雄是一个整体,一个人冒充不得。刘唐开始就上了梁山泊,有人要冒充他,梁山泊不会答应。要满足前三项条件有三个人:鲁智深、武松、李逵。鲁智深出身军官,三拳打死镇关西,武艺了得,名声响亮,但这个人很快当了和尚,是“活佛”。如果说恶由心魔生,那么佛会除心魔。鲁智深是除恶的,不可以设计有人冒充和尚作恶,何况鲁智深从来就不是恶和尚。武松赤手空拳打死猛虎,当了都头。都头是缉捕恶人的,不是剪径的。都头中肯定有人作恶,但他们作恶的方式不是剪径,而是枉法。在一个县里,县令三年一任期,到期走人,都头可以不走人,就因为这个职位是个惩恶的。
李逵是天杀星,杀人似乎是他的“天职”。可以有这样的理解,对于一些恶人,道理和他们是讲不通的,除恶的最好办法就是将这些恶人杀掉,来个一了百了。但李逵的行为似乎有点儿太过,他在杀人的时候,经常是像一阵黑旋风似的刮过,在这股黑色的罡风吹过的地方,不可避免地会连累无辜。就是在江州劫法场这次让他立功扬名的行动当中,李逵“抡起两把板斧,一味地砍将来”,晁盖叫他不应,只得让救援宋江的人跟着他走。等到来到江边,江州军民没有人敢靠得近前,也就是说,一行人相对安全了些,可是那李逵还在杀人。晁盖赶紧提醒他:“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李逵哪里肯听,“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像这种“一时杀得性起”之事,在李逵身上经常发生。诚然,李逵杀人的原因都是起于杀恶人,但这种连累无辜的行为是善行中夹杂的恶,是李逵人性中的恶,不是其他人身上的恶。李鬼冒充李逵,反映的正是李逵性格中这个“恶”的东西。
这种抢劫掠夺行为,还真能在李逵自身找到例证。宋江发配江州,初次相遇就碰见李逵强行借钱,人家知道这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还”,当然不会借给他,李逵就和人吵了起来。宋江问他为什么和人吵架?他又编了一套鬼话骗了宋江十两银子。拿着这银子,李逵就去赌博,结果赌输了。因为这是宋江的银子,李逵是不能舍去的,于是只有抢回来。如果只是抢回宋江的这十两银子,那还可以算作是李逵自家的“情理”,但他同时又抢了别人的十两银子,那就什么理也讲不通了。
这就是作者让李鬼冒充李逵而不是冒充其他人的原因。找到了这个主要原因,还有两个次要原因,或者说两个附加条件也需要顺便说一说。
李鬼必须是当地人,口音和李逵一致,这样冒充起来更像,事后便于隐藏。
李逵是沂水县人,这一点不仅是李鬼知道,关键是要过往的行人都知道。过往的行人知道不知道李逵是沂水县人呢?知道。李逵离开梁山泊,取路来到沂水县界,在县西门外,见一簇人围着看榜,自己也站在人从里听。只听有人读到:“第一名正贼宋江,系郓城县人;第二名从贼戴宗,系江州两院押狱;第三名从贼李逵,系沂州沂水县人。”这布告肯定不会只贴一张两张,李逵又是新犯事,肯定是新闻,街头巷尾都会在议论他。虽然他哥哥李达扛活家的财主说:“莫不是同名同姓的人冒供乡贯?”但那只不过是糊弄官府的。他哥哥都知道这个弟弟“和梁山泊贼人通同,劫了法场,闹了江州”,确确实实就是布告上的人,他人起码知道他就是沂水县人。李鬼武艺不行,所以只能在两方面多做些文章:形象上尽量靠近,李逵使板斧他也使两把板斧,脸不黑就涂上墨。如果有人认为碰见的是李逵正好,假如认不出来,那就主动报出黑旋风的名号。用李鬼的话说就是,李逵“江湖上有名目,提起好汉大名,神鬼也怕!”不过,这个李鬼毕竟是知道自己武艺不济,所以只捡着单个客人下手,大概看到结伙而行的人,他是躲在林子里不出来的。既然靠报名号劫道,让人听了“黑旋风”三个字便撇了行李逃奔而去,这话就必须说沂水话,否则,人们听你说的不是沂水话,立刻就会断定这是个假的。李逵后来误打误撞进了李鬼的家,李鬼两口子想害死李逵,被李逵听到,杀了李鬼。从李逵在他家里搜出一些“碎银两并几件钗环”来看,这个李鬼已经得手了几次。
李逵放过了李鬼,又走了一段山径小路才到了李鬼的家,说明李鬼虽然是在当地,却不是在自己门口作案。这一个原因是,李鬼剪径要在相对大一点的路上,这样才会有有点儿钱财的客人经过,过于宽阔的大路行人太多,李鬼不便于下手,太偏僻了没有“客人”经过,得不到买路钱。另一个原因就是,要便于隐蔽自己,万一官府缉拿,要能够迅速回到家中躲藏。
李鬼要冒充的这个人必须是当下“名人”,名号响亮。
为什么提起李逵的名字就会吓碎人的心胆?是因为李逵成了当下名人,这要归功于江州的“行移公文”。李逵听人念的缉捕榜文仅仅说了三人的籍贯,到了朱福的酒店里,朱贵说,“那榜文上明明写着赏一万贯钱捉拿宋江,五千钱捉戴宗,三千钱捉李逵”,说明榜文上有很多内容,相貌、行为特点应该都有。这从李鬼使用板斧和把脸涂黑也能得到证明。但让人畏惧的应该是李逵的行为震慑力,否则,参与江州劫法场的那么多人,为什么单单李逵进入了通缉榜单(宋江、戴宗是原有“罪犯”)?
在江州法场,晁盖等十七位首领率领着一百多个弟兄要营救宋江,虽然做了周密的部署,但如果没有李逵,能不能救得宋江还很难说!毕竟他们都被士兵拦在四周。不管是刽子手还是维护法场的兵士,要是让处决的犯人逃走,他们都脱不了干系。只要犯人活着,救人者就会杀进来,维护场子的兵士和刽子手首先会成为劫法场的人击杀的目标。但如果犯人已被处决,救人者已经没有实现目的的可能,这时他们会选择保存自己,很可能会自行撤走。所以,无论是尽职还是保命,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把犯人处死,而这只不过是“手起刀落”的简单事情。正是李逵,从“十字路口茶坊楼上”直接跳到行刑台上,“却似半天起个霹雳”,“手起斧落,早砍翻了两个行刑的刽子手”,在第一时间保护了宋江,为梁山来的弟兄们赢得了时间,然后是一阵黑旋风杀将去。晁盖见这个人最卖力,杀人最多,在他身后是最安全的,于是就叫背着宋江戴宗的两个人跟在他的后边,顺利地到达江边白龙庙。劫法场成功。正因为李逵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他又是江州狱卒,所以通缉令上才会有这个黑大汉。
李逵的名气,是会随着江州移送的公文传响的。当一个“神鬼也怕”的人出现的时候,一个单身客人能不怕吗?李鬼只需要用一用这个名就可以了。
李鬼这个人出场的时间很短,从李逵五更天启程,走了十几里山路遇见他,到巳牌时分后被李逵杀死,前后“活”了不过四五个小时,说明这种恶在李逵身上既非主流,也不长久。江州赌场的小张乙也说,李大哥“闲常最赌的直”。李鬼由李逵杀死,也昭示人们,人性中一些非善的东西,都要自己去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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