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告诉我们的道理:想要战胜别人,必定要先使自身没有缺陷,想要评论别人,必定要先使自身没有缺点,要想知道别人,必定要先知道自己。当对象发生变化时,处理事物的方法也要变。本领的获得要靠自己,而不能靠先天的遗传。处理事情要从实际出发,对象不同,处理的方法也要有所不同。
内容简介:
《吕氏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上应天时,中察人情,下观地利,以道家思想为基调,坚持无为而治的行为准则,用儒家伦理定位价值尺度,吸收墨家的公正观念、名家的思辨逻辑、法家的治国技巧,加上兵家的权谋变化和农家的地利追求,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治理学说。
战国晚期的吕不韦,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商人。他由商入政,扶立国君,进入政治高层。他志向宏大,主编《吕氏春秋》,留下了“一字千金”的典故。后人一般把《吕氏春秋》归入杂家。在管理思想史上,这部书有着特殊的价值。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从学术角度观察,它具有浓厚的自然主义色彩;从管理角度观察,它充满了功利主义色彩。《吕氏春秋》通过对先秦诸子的修正,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管理思想的全局性、整体性和深刻性上,都有自己的建树。从阴阳五行的理论架构,到经验主义的具体论证;从养生和贵己的“内圣”,到君臣之道和善治天下的“外王”;从个人和国家、社会和政权之间的关系调适,到自然之道支配下的生理、物理、事理和心理的互相配套,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吕氏春秋》总括先秦诸子,开启秦汉先声,在管理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哲学意义上的自然主义,是对人类反省而形成的。反映在国家治理思维上,对自然法理论完整化体系化。自然法学说认为,人类社会的现存法律为人定的(包括制定法和习惯法),而超越于人定法之上的是自然法。所谓自然法,指存在于自然中的理性,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表现了自然的和谐和完美。人定法则由于人类的认识局限和私利屏蔽,肯定会有缺陷,因之,人定法必须服从于自然法。具体的法理,就是人定法自身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不可能经由人定法来证明,而必须依赖于自然法来证明,不合于自然法的人定法没有合法性。合于自然法为“善法”,不合于自然法为“恶法”,恶法非法。在中国,老子的道,具有自然法的意义,但是,老子仅仅强调了“道法自然”,再没有细说。《吕氏春秋》则发展了老子的思想,通过十二纪,把人的行为与自然秩序一体化,在自然秩序中验证社会管理的正当性。
著作分篇:
《吕氏春秋》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内容驳杂,有儒、墨、法、兵、农、纵横、阴阳家等各家思想,所以《汉书·艺文志》等将其列入杂家。在内容上虽然杂,但在组织上并非没有系统,编著上并非没有理论,内容上也并非没有体系。
《吕氏春秋》的编著目的显然也是为了集各家之精华,成一家之思想,那就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干,融合各家学说。据吕不韦说,此书对各家思想的去取完全是从客观出发,对各家都抱公正的态度,并一视同仁的。
《吕氏春秋》的十二纪是全书的大旨所在,是全书的重要部分,分为《春纪》、《夏纪》、《秋纪》、《冬纪》。每纪都是15篇,共60篇。六十一篇。十二纪者,记十二月令也。本书是在“法天地”的基础上来编辑的,而十二纪是象征“大圜”的天,所以,这一部分便使用十二月令来作为组合材料的线索。
《春纪》主要讨论养生之道,《夏纪》论述教学道理及音乐理论,《秋纪》主要讨论军事问题,《冬纪》主要讨论人的品质问题。八览,有63篇,八十三篇,八览者,{有始}、{孝行}、{慎大}、{先识}、{审分}、{审应}、{离俗}、{恃君}。显然脱去一篇。内容从开天辟地说起,一直说到做人务本之道、治国之道以及如何认识、分辨事物、如何用民、为君等。六论,共36篇,六论者,{开春}、{慎行}、{贵直}、{不苟}、{似顺}、{士容}。杂论各家学说。
思想特点:
《吕氏春秋》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规模宏大,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十二纪每纪五篇共六十篇,八览每览八篇(《有始览》少一篇)共六十三篇,六论每论六篇共三十六篇,另有《序意》一篇,共一百六十篇。十二纪按照月令编写,文章内容按照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自然变化逻辑排列,属于应和天时的人世安排,体现了道家天道自然与社会治理的吻合。
八览以人为中心,基本上属于察览人情之作,围绕人的价值观念、人际关系、个人修养展开。六论以人的行为以及事理为主题,包含了人的行为尺度、处事准则、情境条件以及地利等方面。可见,《吕氏春秋》不是随意编写,它有着严密的计划和预设,按照天、地、人三个层次的互相呼应确定主题,展开论述,体现道法自然之意。它试图归纳出治乱存亡的历史经验,形成寿夭吉凶原因的深层认识,解释并验证天地人之间的一切现象,使是与非、可与不可的道理呈现于人。
吕不韦强调遵循自然之道,从自然之道中寻找治理之道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吕不韦是以黄帝教导颛顼为榜样,上有天,下有地,天地就是规矩,只要按照天地的准则治理国家,就能国泰民安。因此,从《吕氏春秋》开始,论证统治的正当性要以大道为准,治国的价值取向要由法天地自然确定。例如,《吕氏春秋》强调天下之公,做事要无所私偏,就是以自然现象作为推理证据的。
在《吕氏春秋》中,老子说的天道就清清楚楚摆在那里。在他的看法中天道与人事完全吻合,违反天道的人事必将受到惩罚。更重要的是,自然现象存在着种种冲突,和风细雨和暴风骤雨都是自然天道,那么,人事学说的观点差别,诸子各派的互相矛盾,也可以从自然之道得到正当性证明。后人总以为《吕氏春秋》的各种学说互相冲突是一种缺憾,殊不知按照吕不韦对天地规则的理解,正是这种冲突和矛盾才符合天道。
《吕氏春秋》杂采诸家,但又不死守一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后人关于《吕氏春秋》的研究评价,褒之贬之,都因于此。褒之者认为它融各家为一家,贬之者认为它不过是杂货铺。说《吕氏春秋》之长者,恨不能把它看作百家争鸣的大总结。谈《吕氏春秋》之短者,恨不得把它放进历史垃圾桶,不过是因为其尚具有史料价值才保存下来。凡无中心观念之著述,即所谓杂家之书。不管是褒是贬,都与《吕氏春秋》汲取百家思想有关。
《吕氏春秋》的基调是儒家。从整体思想来看,这种判断是恰当的。《吕氏春秋》的自然主义倾向,也吸收了道家的思想。《吕氏春秋》的养生不再是庄子学派的那种消极回归自然,而是黄老道家积极实现人文建设目的的。由养生到治国,事出一理。自然之道并非束缚人的行为,而是给人的行为提供分辨轻重缓急主次本末的尺度。水天性是清澈的,但人不断用土抇水,它就无法清澈;人生来是长寿的,但人为了物欲而劳心费神,当然折寿。物本来是养生的,而不是用生命来养物。当今之人,不知天道,被物所惑,往往轻重颠倒。一旦轻重颠倒,为君则行为悖离正道,为臣则迷乱失常,为子则狂妄忤逆。三者只要出现一个,国家就会衰亡。所以,养生并不是像庄子那样化入自然而消极无为,更不是背离天道去追求不可能实现的长生,而是保全天道以防夭折。
艺术特征:
《吕氏春秋》是一部产生于战国晚期的理论著作,出于众人之手,风格不完全统一。但是其中有些文章精练短小,文风平实畅达,用事说理颇为生动,仍然可以称得上是优秀的文学散文。如《重己》篇讲自己的生命如何重要,先从人不爱倕之指而爱己之指、人不爱昆山之玉而爱己之玉之说起,层层深入,语言朴素恳切。《贵公》篇讲“圣人之治天下也,必先公”(释义:古代贤明的君王在治理天下时,一定会把公正放在第一位)的道理,先提出论点,再以荆人遗弓、桓公问管仲等具体事例说明,叙述生动明快。其他如《贵生》、《用众》、《顺民》、《正名》、《察传》、《似顺》等篇也各有特色。《大乐》篇讲音乐的产生、本质和功用等,语言简洁流畅,有《老子》的文风,其中有些段落本身就是声中音律的押韵散文。
《吕氏春秋》在文学上的另一个突出成就是创作了丰富多彩的寓言。据初步统计,全书中的寓言故事共有二百多则。这些寓言大都是化用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故事而来,还有些是作者自己的创造,在中国寓言史上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吕氏春秋》在寓言的创作和运用上很有自己的特色,往往先提出论点,然后引述一至几个寓言来进行论证。如《当务》篇先提出“辨”、“信”、“勇”、“法”四者不当的危害,然后就连用“盗亦有道”、“楚有直躬者”、“齐人之勇”和“太史据法”四个寓言来说明道理。《察今》篇为了说明“因时变法”的主张,后面也连用“荆人涉雍”、“刻舟求剑”和“引婴儿投江”三个寓言。
主编简介:
吕不韦,姜姓,吕氏,名不韦,卫国濮阳(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战国末年商人、政治家、思想家,秦国丞相,姜子牙的二十三世孙。
早年经商于阳翟(今河南省禹州市),将秦国质子异人带回秦国,扶植其成为秦庄襄王后,被拜为相国,封文信侯,食邑河南洛阳十万户。带兵攻取周国、赵国、卫国土地,分别设立三川郡、太原郡、东郡,对秦王嬴政兼并六国的事业作出重大贡献。庄襄王去世后,迎立太子嬴政即位,拜为相邦,尊称“仲父”,权倾天下。受到嫪毐集团叛乱牵连,罢相归国,全家流放蜀郡,途中饮鸩自尽。
主持编纂《吕氏春秋》(又名《吕览》),包含八览、六论、十二纪,汇合了先秦诸子各派学说,“兼儒墨,合名法”,史称“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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