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不和睦的时候,双方都会想要进行离婚,因此离婚的时候,是需要相关的证据证明。那么离婚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一)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二)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三)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四)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五)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六)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离婚都不要小孩怎么办
孩子本应是父母爱情的结晶,被父母双方珍爱。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孩子却成为了父母的负担。在父母离婚时,像被嫌弃的废旧物品一样扔来扔去。无论是否有苦衷,父母的这种行为都不值得提倡甚至是违背《民法典》和《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严重时构成遗弃罪。在离婚途径上,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想要孩子,肯定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想离婚只能诉讼。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那么最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首先,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归女方。8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并重点参考。2-8岁的孩子,法院根据双方的住房、经济收入、抚养意愿等综合情况进行裁决。此外,根据民政部的意见,如果夫妻双方都有重特大疾病、重度残疾,或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或其他客观原因而无力抚养子女的,属于特殊困难,孩子父母符合将孩子送养的条件,可以考虑按照将孩子送养。
三、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诉讼离婚的庭前准备手续:
(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二)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出起诉状副本;
(三)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需要的证件有:结婚证、原告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对于离婚起诉的时候,是需要有对方不忠的事实、感情破裂的事实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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